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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特殊照顾生育服务证)审批
2009-05-03  bet体育娱乐站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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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7、18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县(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格子女。

   1、村级初审
   2、乡级二审
  3、县级受理审查并审批
  4、发放特殊照顾生育服务证

   5、联系电话:0901-62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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