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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
2018-06-13  公安局   (点击: )

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报户卡

二、婴儿出生后父母离异的:

1.由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

4.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报户卡

三、非婚生婴儿

1.由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未婚身份书面证明(民政部门出具)或公证书

4.管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

5.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报户卡

四、在居民家中出生婴儿

1.监护人持书面申请

2.接生人员签字捺手印、周边邻居四人以上签字捺手印

3.当地村委会、乡政府领导签字盖章

4.管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

5.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报户卡

备注:所有材料采用打印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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