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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
关于成立地区就业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2-15  行署办公室   (点击: )

塔行办发〔2018〕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根据新时期就业教育培训由培训数量向培训质量转变的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就业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行署决定成立地区就业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组长:侯兴会    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张宝东    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阿依丁·托留汗    行署副专员

成  员:陈长青    地委副秘书长、地区财政局局长

        张  磊    行署副秘书长

        潘玉芝    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蔺国强    地区经工办主任

        阿依丁·哈布肯    地区人社局局长

        马福忠    地区发改委主任

        黄巨江    地区经信委主任

        管  彪    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于发君    地区住建局局长

        王旭东    地区水利局局长

        阿尼瓦尔·苏里坦    地区教育局局长

        刘永虎    地区农业局局长

        哈力比亚提·哈米提    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光泽    地区商务局局长

        丁郊生    地区招商局局长

        郝明彦    地区安监局局长

        冯建国    地区工商局局长

        冯  涛    地区扶贫办主任

        刘国华    地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  鸿    地区团委书记

        夏尔巴提·赛格孜拜    地区妇联主席

        武国轩    地区国资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以及其它各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研究制定地区落实自治区就业教育培训工作相关政策的措施,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按照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县(市)政府及各部门工作责任,推进劳务输出组织培育、有组织成建制劳务合作机制建立、用工比例落实等方面工作,实现农村劳动力稳定、有序、持久转移就业。

(三)以项目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建立教育培训与岗位需求紧密衔接机制,实施分类培训,提高培训的实效性;按照易行、管用的原则,采取就近就地培训、企业培训、在岗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通用、紧缺普工培训,实现服务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工需求。

(四)督促、指导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岗位对接、用工比例落实等方面工作的贯彻落实。

(五)地委、行署安排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综合部门

1.人社局:综合协调就业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同各部门共同做好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教育培训工作。

2.发改委:分行业、分县(市)汇总投资项目清单;按月梳理本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情况、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财政局:汇总培训资金整合和使用情况,并定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招商局:组织、协调、推进跨县(市)重大招商引资投资项目;负责在塔企业联合会(商会)、大型企业经济组织引资投资项目;指导各县(市)、各行业及各工业园区的有关招商引资投资项目,并定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安监局:指导、协调各县(市)、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工商联:指导民间商会做好社会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就业教育培训工作。

7.团委、妇联:指导各县(市)团委、妇联积极参与地区就业教育培训工作。

8.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指导、检查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二)行业主管部门

1.汇总提供地区2018年本行业部门所属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将用人单位信息及时录入地区就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3.在编制可研或建设方案时,指导落实吸纳新疆籍人员就业比例政策,并对实际用工情况进行监督。

4.梳理本部门培训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5.指导本系统下级单位及时上报用人单位信息和岗位用工信息。

6.按照职责分工,检查指导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就业培训主管部门

1.主动与行业主管单位沟通,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及其用工信息。

2.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基础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3.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与当地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培训。

4.梳理本部门培训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5.指导本系统下级单位及时上报培训和就业信息。

6.按照职责分工,检查指导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其他部门

按照本部门的职责范围,配合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教育培训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署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张  磊    行署副秘书长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阿依丁·哈布肯    地区人社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

张国栋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阿力木江·艾买提江    地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  磊    地区住建局副局长

巴克提·肯杰哈力    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邹世平    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立综合组、协调组、督导组、信息组,工作人员从办公室组成单位抽调(原则上各抽调1人)。

1.综合组: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组织及综合协调,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上报;研究制订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

2.协调组:具体负责横向协调,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工作。

3.督导组:具体负责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督导。

4.信息组:具体负责各类工作信息、数据、材料的收集工作。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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