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和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4月3日上午,塔城地区行署副专员毕海,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廖志强带领安监、工商、民政等行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深入塔城市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和清明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抽查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督促社会单位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毕海副专员带领的检查组一行来到塔城市客运站,全面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防火巡查记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在对社会单位检查中,随机抽问单位员工对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如何组织疏散逃生及如何处置初期火灾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掌握情况,要求单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单位的火灾防控能力。
在检查中,毕海副专员认真听取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仔细检查了解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和安保措施落实等工作情况。针对部分单位消防指示标志数量不足的问题,要求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迅速拿出整改方案,强化日常细节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塔城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塔城市分公司隐患整改工作,毕海副专员要求该单位明确责任、合理分工、扎实有序推进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案。
针对下一步工作,毕海副专员要求:一是检查督导要到位。要扎实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紧盯商市场、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紧盯群租房、出租房、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组织治安、消防、法制、督察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集中开展大规模排查整治,“常检查不断线、常督导不停步”,推动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要紧盯关键节点。加强对举人员大量聚集的公共娱乐、商业购物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错时夜查,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落实网格化、户籍化管理,严防因思想麻痹、工作松懈导致火灾反弹。三是要强化消防宣传。宣传部门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和导向作用,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版块,刊播消防要闻,广泛宣传“九小场所”、群租房、在建工地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曝光严重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用好公众微博、微信平台,定时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单位场所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发生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