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热潮,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按照自治区消防总队宣贯方案的要求。1月30日上午,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汤军友同志走进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台《法治讲谈》栏目的录制现场。通过专访的形式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在访谈过程中,汤军友副支队长以“贯彻落实《办法》几点体会”为题,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背景意义、起草过程、总体思路和内容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详细介绍。强调《办法》是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消防工作的根本依据,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是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汤军友副支队长谈论到,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消防规划、消防设施、隐患整改等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内容;引导社会单位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全地区党政领导也要借助《办法》强大的宣贯声势,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势必夺取冬春旱季火灾防控战役全面胜利。
节目最后,汤军友副支队长代表全地区消防官兵向广大群众送去了祝福,向广大群众公布了消防监督举报电话和业务咨询受理电话,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通过96119或其他方式和途经,对消防部门的工作开展评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工作局面。
目前,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积极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类宣传手段,继续对《办法》进行传播与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