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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宣传内容
2016-06-22  地区社保局   (点击: )

  一、什么是全民参保计划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就是要推动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人享有的目标迈进。摸清掌握参保资源底数,解决未参保、重复参保、中断参保缴费问题,通过信息比对、调查登记、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打通参保领域“最后一公里”,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

   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性

   (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的本质要求。

   (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实现全面脱贫目标的重要措施。

   (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目标任务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五、单位和个人如何参保

   在全民参保计划实施过程中,个人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做好信息核查、补录、完善工作。未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参加社会保险,按期缴费并依法享受相关待遇。如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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