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夜间到11日白天:晴,西风3到4转4到5级,18到35度。
【业务描述】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的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 15 日内预缴。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 15 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承包承租者如果在 1 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 15 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的,应当在次月 15 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基本流程】
http://www.xjds.gov.cn/n386/n397/n416/n420/c727657/content.html
Copyright ? 2006-2011 www.jxlcc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开办:塔城地区行署 主办: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 承办:塔城地区行署电子政务办公室 版权所有:bet体育娱乐 联系方式:0901-6227825 新ICP备12003119号网站标识码:6542000001新公网安备 65420102000002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