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参保(参合)流程
由街道、乡(镇)汇总符合资助人员名单→上报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审核→抄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核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证》。
(二)门诊救助流程
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史资料)→街道、乡(镇)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审核→公示→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救助卡。
(三)住院医疗救助流程
救助对象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五保供养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卡通”结算(没有实行“一卡通”结算的单位按照当地规定结算)。
(四)临时救助流程
个人申请→街道、乡(镇)(并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史资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险凭证等材料)→街道、乡(镇)在接到申请后组织入户核查并形成核查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五)慈善救助流程
按各地慈善基金会管理以及其他捐赠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http://www.xjmca.gov.cn/shjzbszn/24563.jhtml?path=shjzbs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