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领域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环境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维权和残疾预防等。
(1)康复。主要包括: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针对残疾人的迫切需要,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肢体残疾人功能训练、智力残疾人能力训练、重症精神病患者综合防治等;开发、供应各种残疾人辅助器具;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康复意识。
(2)教育。主要包括: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普通教育,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特殊教育;普及和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特殊教育,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以就业为导向,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采取减免有关费用、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助学活动等多种形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
(3)劳动就业。主要包括: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和支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做好福利企业等集中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劳动就业能力;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服务。
(4)扶贫。主要包括: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政府扶贫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设立专项扶贫贷款,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推行小额信贷、公司加农户、基地扶持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5)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给与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完善相关帮扶政策,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实施社会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残疾人实行应保尽保,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提高救助水平,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残人予以供养、救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制定实施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
(6)文化体育。主要包括:社会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和特别服务;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使残疾人愉悦身心,提高素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增进残疾人与社会的理解和沟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和盲人读物等公益性文化出版事业。
(7)环境建设。包括社会人文环境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人文环境的建设就是通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残疾人事业,倡导和谐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创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是通过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配置无障碍设备,方便残疾人出行和使用公共设施;通过为电视节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出版发行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开设手语电视节目,推广适合盲人、聋人使用的通讯设备,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推行无障碍服务等措施,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获取信息、与社会其他成员交流和享受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8)社区残疾人工作。主要包括:将各项残疾人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之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生活等服务;面向社区人群开展残疾预防宣传工作。
(9)组织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各级残疾人组织机构,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专门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开展残疾人自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助残服务;做好“残疾人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10)维权。主要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定实施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查处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打击针对残疾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
(11)政策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对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进行调研,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政策和学术研究,实施残疾人状况监测。
(12)残疾预防。主要包括:建立综合性、社会化的残疾防控工作体系;制定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预防工程;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减少先天性缺陷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初级卫生保健,减少传染病、慢性病致残;规范临床医疗药品使用管理,减少药物致残;做好补碘、改水等工作,减少因缺碘、氟中毒等环境因素致残;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医疗急救工作,减少意外伤害致残;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预防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