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新疆首次“残疾预防日”活动在乌鲁木齐市残联综合楼多功能会议室启幕。
今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为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宣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人社部等16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一次“残疾预防日”活动。
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常见的致残原因,如遗传、发育、外伤、疾病、环境、行为等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预防或减少致残性疾病和伤害的发生,限制或逆转由伤病而引起的残疾,并在残疾发生后防止残疾转变成为残障。其核心知识包括四个方面,即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努力减少伤害致残和显著改善康复服务状况。
活动现场,多位医院专家分别从听力残疾预防、智力残疾预防、精神残疾(孤独症)预防、肢体残疾预防和脑瘫预防等方面,对如何降低残疾在儿童中的发生率以及各类残疾预防提出了专业的建议。
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张海燕说,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残疾人康复等工作不断加强,传染性疾病、营养不良、药物中毒等造成的残疾大幅减少,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在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残疾发生率依然较高,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又在显著增加,进一步采取措施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十分紧迫、必要。
据悉,新疆落实了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工程、阳光家园计划4项重点民生工程。同时,贯彻“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截至2017年5月,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1103.566万元,发放总人数41046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