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服
务
指
南
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前言
各位战友,你们好!
几年前,你们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光荣应征入伍,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你们无畏艰险、勇于奉献,为国家安全、人民幸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今天你们光荣退役,回到了家乡,即将投身地方经济建设之中,在这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上,如何让自己顺利地实现从保家卫国的军人到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身份转换,做到退伍不褪色;如何提高自己就业的竞争力、实现充分就业、稳定就业等等,都直接关系到你们的切身利益,也牵动着各级政府的心。
当今社会,就业竞争日益激烈,没有一技之长,将难以生存和立足。“就业先就学、干活先学艺”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为了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军区《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政发[2011]53号精神,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及地州市联合推出了自治区退役士兵技能免费培训项目,从2012年度起,对退役士兵实施城乡一体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退役士兵更好、更快地提高自身素质、扎实掌握一门专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
为了便于各位战友更好地了解参训政策,掌握报名流程,选择适合自己的承训学校和专业,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意制作了培训指南。本培训指南将向战友们介绍承训学校、培训专业、报名流程、培训须知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力求为广大退役士兵提供详尽的信息。请各位战友,仔细阅读本指南,为自己挑选一个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
各位战友,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人生。当前,随着我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正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学好一门专业技术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一次培训,终身受益;一人就业,全家无忧”。战友们,请珍惜这一难得的机会,以当年踊跃报名参军的热情,去积极报名参训。
我们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各项优惠政策的保障,有相关职能部门周到细致的服务,经过部队大熔炉锻炼出来的你们,一定会在自治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大潮中乘风破浪,再创辉煌!
第一章 培训对象
我区接收的各类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都可在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不动员参加培训的对象:1、已安置工作单位的;2、复工复职的;3、退休、供养的;5、被评定为1至6级伤残等级的精神病患者。
第二章 报名及入学流程
一、退役士兵于当年十二月底前到当地民政部门报到,领取本指南。
二、请认真阅读本指南,确定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三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到当地民政部门提出报名申请,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意向调查表》。
三、根据本指南的有关要求,请认真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意向调查表》(一式三份),并交当地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根据退役士兵报名参训情况,联系承训机构,安排培训事宜。
五、参训人员按照当地民政部门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等相关材料,按时前往承训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章 培训须知
一、课程安排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学制、课时、学时按其培训项目,由各承训机构制定。培训课程突出实际操作训练。为了方便不同属地的学员就近参加培训,培训的承训机构分布于我区各主要城市,广大战友可根据本指南所列的承训机构情况,选择符合自己意向的学校和专业。但由于培训资源有限,可能出现报名人数超过承训学校承受能力的情况;也有因个别承训机构报名人数不够,无法办班的情况,为此,当地民政部门将通知参训学员相关调剂方案,以便重新选择。
二、教学管理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认真遵守所在培训学校公布的各项教学计划、课程表安排以及教学管理等要求。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员,承训机构将如实上报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给予取消免费培训资格的处罚。
三、鉴定考试
参训学员完成相关培训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承训机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结业证书,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发给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资金补助
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免费培训。其中,参加学历类教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训学员须先支付培训费用,缴纳食宿费。待完成规定学习期,取得相关证书后,凭承训机构出具的培训签定和相关票据到当地人社及民政部门报销。
五、培训原则
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按照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由地州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地州市培训资源受限的可到自治区指定的培训机构实施跨地区培训。当地培训资源能够满足培训需求,原则上在当地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