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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贫困生
2015-05-07  新疆政府网   (点击: )

   根据“新政办发[2005]91号”及“新教财[2005]59号”文件精神,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条件:农村上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困难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孤儿、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的困难家庭子女;其他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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