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要求,塔城地区各县(市)牢牢把握“民主决策”这一核心机制,优先选取人口集聚度高、有产业基础、有传统文化要素、生态环境优美、乡村文明诚信友善,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经村民大会通过,并符合县域城乡整体发展规划的村庄开展试点,经多次评审,确定了7个试点村,每村投入200万元资金支持。托里县、和布克赛尔县两个贫困县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范围,统筹用于脱贫攻坚。截止目前,已拨付14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以确保在全地区范围打造更多基础设施便利、产业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