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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关于转发《关于安排2015年度自治区19个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5-06-02  塔城地区人社局   (点击: )


塔地人社字[2015]177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安排2015年度自治区19个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15〕81号)转给你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迅速将文件传达到下属企事业单位,通知到19个系列(专业)拟晋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时上报评审材料。
  二、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三、落实好《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15〕53号),职称外(汉)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学习、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受理推荐;“访惠聚”工作住村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三民办”出具和证明和免考表;落实好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用人单位和县市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
  地区人社局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901-6238796



                             2015年5月28日


附件:新人社办发【2015】81号 关于安排2015年度自治区19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工作评审活动通知




附件【新人社办发【2015】81号 关于安排2015年度自治区19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工作评审活动通知.doc已下载
上一条: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塔城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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