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行办发〔2018〕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根据《塔城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精神和《2017年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地区组织对19个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单位和119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2017年度,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齐心协力、狠抓落实,有力促进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单位(19个)
(一)先进单位(9个)
1、县(市)人民政府(3个)
(1)乌苏市人民政府
(2)额敏县人民政府
(3)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
2、重点部门(3个)
(1)地区公安局
(2)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3)地区农机局
3、企业(3个)
(1)中国移动塔城分公司
(2)国网塔城供电公司
(3)中石油塔城销售公司
(二)合格单位(10个)
1、县(市)人民政府(4个)
(1)托里县人民政府
(2)裕民县人民政府
(3)塔城市人民政府
(4)沙湾县人民政府
2、重点部门(3个)
(1)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2)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3)地区住建局
3、企业(3个)
(1)塔城机场
(2)中国电信塔城分公司
(3)中国联通塔城分公司
对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并给予获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县(市)人民政府奖励5万元(县市自筹);对设有死亡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部门奖励2万元,企业奖励5万元(企业自筹)。
二、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单位(119个)
(一)优秀单位(115个)
地委办公室、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政协工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局)、组织部、老干局、宣传部、统战部、社会主义学院、政法委、网信办、经工办、政研室、地直机关工委、党史研究室、编办、党校、档案局、信访局、科技局、民宗委、民政局、人社局、外办、人防办、地震局、工会办事处、团委、妇联、科协、文联、残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社科联、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巴克图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路政海事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统计局、旅游局、扶贫办、招商局、口岸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塔城海关、地税局、国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塔城公路管理局、工商局、无线电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塔城调查队、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六三四台、烟草专卖局(公司)、邮政管理局、中央储备粮塔城直属库、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供销办事处、教育局、文广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广播电视大学、塔城日报社、师范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卫校、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控制中心、额敏工业园区管委会、种牛场、种羊场、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塔城银监分局、农发行塔城地区分行、工行塔城分行、农行塔城分行、建行塔城地区分行、中行塔城地区分行、邮储银行塔城地区分行、财产保险塔城分公司、人寿保险塔城分公司、平安保险塔城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塔城分公司、邮政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铁塔塔城地区分公司、塔城中石化兴塔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和丰职业技术学校、中石油石河子销售分公司、中石油奎屯销售分公司、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托里招金北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对上述115个优秀单位提出通报表扬。
(二)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合格单位(4个)
1、地区质监局
2、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3、地区乌苏化工园区管委会
4、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委会
希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优秀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查找差距、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安全发展,积极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2018年4月24日